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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某羊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诉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广州市某羊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羊油漆公司”)诉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承诺借款30,000元为广州市某安油漆厂代办换证事宜,在办理好换证手续后该款作为办证劳务费用,但李某未能完成承诺事项,亦未将借款退还。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俊秀、吴益辉依法接受某羊油漆公司委托,向李某追讨欠款,获得胜诉。

一、基本案情

某羊油漆公司诉称:1998年11月4日,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广州市某安油漆厂改制为广州市某安油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28日,广州市某安油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某安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3月28日,广州市某安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某羊油漆公司。2003年12月3日,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工会出具证明,将追收借款的权利交给某羊油漆公司。

李某于2000年8月23日向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借款30,000元,并以其宅基地证作抵押,双方约定在李某为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办理好广州市小北路宝汉直街X号后座集体土地房产证改为国有土地房产证后,该款作为办证劳务费用;如果不能为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办理好广州市小北路宝汉直街X号后座集体土地房产证改为国有土地房产证,该款应全额退回。李某自2000年8月23日借款后,没有为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将集体土地房产证改为国有土地房产证,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应该退回借款给某羊油漆公司。为维护某羊油漆公司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李某归还借款人民币3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李某承担。

二、律师代理意见

(一)原告律师代理意见

1、广州市某安油漆厂两次改制和更名后确定为某羊油漆公司,有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某安油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室《证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证明》以及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明,可证明某羊油漆公司具有本案的主体资格。

2、李某向某羊油漆公司借款的事实有《借条》以及李某的《宅基地使用证》等证据证实。

3、某羊油漆公司现仍持有其职工黎某等23户的集体房产证,可证实李某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没有为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将集体土地房产证改为国有土地房产证,应该退回借款给某羊油漆公司。

(二)被告律师代理意见

1、2000年8月3日,因当时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工会(以下简称“厂工会”)希望委托李某代办理其职工黎某等23户将原来集体所有房产证转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房产证,办理过程工作有偿交给李某代办。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了委托代办的具体内容和费用支付方式等。李某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具体工作。2000年8月23日为顺利完成办证事宜,李某提出要求预支30,000元作为费用,经与厂工会协商后,厂工会同意暂借30,000元给李某,用途用来为广州市某安油漆厂职工办理领取国有土地房产证,办理好之后在结算承包款中扣除。然而当李某集齐有关资料交有关部门登记受理,并将房管局立案回执交给厂工会之后,对方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也一直没有回复意见,事情一拖几年不了了之。李某虽气愤之至,但亦无奈。李某认为,如果是厂工会凭回执取回了原证件不再委托办理,应视为其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所以,未将集体土地房产证改为国有土地房产证,责任不在李某,而应由委托人厂工会负担,并且还应赔偿受托人李某的经济损失。

2、本案李某作为受托人,当年已履行合约完成了一定的工作内容并交付了有效的工作成果,厂工会作为委托人,在收到李某交付的回执后,由于自身原因而中止办证事宜,并以其行为表示中途悔约,且至今一直没有向李某主张要回房产证和暂借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案某羊油漆公司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一切后果应由某羊油漆公司承担。

三、法院认为

广州市某安油漆厂经过改制和两次合法更名,现为某羊油漆公司。某羊油漆公司作为广州某安油漆厂变更名称后的实体存在,可以自己名义就广州市某安油漆厂工会向李某的借款起诉,其在本案中的主体资格适格。

关于李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李某向某羊油漆公司借款用于为某羊油漆公司办理换取国有土地房产证事宜,但李某在借款后至某羊油漆公司起诉时止,仍未完成上述事项,某羊油漆公司现表示不再委托其办理,李某理应返还借款30,000元给某羊油漆公司。李某在庭审时表示已经依约履行了代办义务,并将回执交付某羊油漆公司的相关主管人员,但没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本院不予采信。因此,某羊油漆公司诉请李某归还借款于法有据。

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问题。原、李某于2000年8月23日成立借款合同关系,双方没有约定明确的还款日期,仅约定办理好领取国有土地房产证之后结算承包费用时可以扣除该笔款项。李某一直未能为某羊油漆公司办理好有关手续,现某羊油漆公司无意委托李某继续代办该事宜,其作为贷款人即可主张债权。故某羊油漆公司起诉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李某认为某羊油漆公司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四、法院判决

李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还清某羊油漆公司借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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